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7〕1号)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及时将评选细则分发至各系部、处室,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申报。经民主推荐、校长室研究决定李先栓和仝金钟作为我校教学成果奖推荐人选。
推选结果于3月22日-3月28日公示七天,广大教职工对被公示对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2017年3月28日以前,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80985618。
特此公示。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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