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系、处、室、中心:
根据市纪委《2019年“清明”“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清明”“五一”期间学校作风建设各项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节期间风清气正,特制订学校如下督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时间
4月2日至5月10日。
二、监督检查内容
1.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车乱停乱放、使用公务用车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2.违规公款吃请。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在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高档小区等隐蔽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是否存在使用公款购买酒水、含酒精饮料和香烟等问题;是否存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3.违规公款旅游。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国内(外)旅游,公款接待或安排外地人员、亲戚朋友到市内旅游等问题。
4.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借机发放奖金福利、节假日值班费等问题。
5.违规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重点检查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6.其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
三、监督检查安排
1.“两节”假期值班安排
4月5日 贺广明 蒋福军
4月6日 杨中安 李景辉
4月7日 高 凯 张 金
5月1日 贺广明 蒋福军
5月2日 杨中安 李景辉
5月3日 贺广明 蒋福军
5月4日 高 凯 张 金
值班时间:每天9:00—17:00。
2.举报电话:80875237 80985602
校纪委邮箱:sqsfjw@163.com
四、监督检查要求
1.严明纪律规矩,杜绝“节日腐败”。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做到“七个严禁”。
2.弘扬良好家风,带头文明祭扫。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摒弃陋习,文明祭扫、低碳祭扫,以清明缅怀先辈为契机,弘扬家庭美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自身清正为家人树立标杆,培育传承弘扬廉洁家风,以良好家风和文明祭扫的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3.切实落实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党员干部还要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带头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校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顶风违纪行为,严格追责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