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记功奖励申报人员公示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市事业单位记功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不超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2%的指标要求,我校可推荐4人。
经统计,我校2021-2023年连续优秀的人员有高凯、梁艳、王丽丽、许冬梅、张颖、陆洁,其中张颖、陆洁2021年度已获记功奖励,文件要求近三年已获记功奖励人员不再申报。因此,我校申报2023年度记功奖励的人员为高凯、梁艳、王丽丽、许冬梅。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22日—7月24日,对拟申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馈。
联系电话:0527-80877237(纪委办)
0527-80985616(人事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