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对学校报账工作进行如下调整:从2018年1月起,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只负责审核学校的账务,记账、账簿打印和装订以及出具会计报表等其他财务工作都由各学校自行负责,据此我校相关财务工作也进行相应调整。为了进一步规范报账程序,提高学校报账工作效率,现对学校报账工作作出以下要求:
一、报账程序要求
各部门设立部门报账员,负责部门报账工作。学校设立财务报账员,负责学校报账工作。
经办人将各项开支取得的合法原始票据及相关附件进行分类,准确填写相应的报销单据并报相关领导签批。经办人将签字齐全的票据及附件交部门报账员。
部门报账员对接收到的报销票据及附件进行初审,票据及附件规范、齐全后,登记汇总,统一交财务报账员,并填写财务支出公示表。
财务报账员对接收、审核、整理报销票据,根据经济业务类型,填写“项目节封面”、“财务支出审核监督表”。财务报账员将整理好的票据及“财务支出审核监督表”提交单位民主理财小组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报账员将票据及附件进行分类汇总,送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审核,开具支票,报销资金发放给部门报账员。
部门报账员将报销资金及时发放给经办人,并做好资金签领手续。
财务记账员到市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将所有报销票据录入记账系统,出具记账凭证、会计报表;整理、装订会计账簿。
从2018年3月12日起,财务处不再接收个人报账业务。
二、报账时间要求
每月:
6日—20日财务报账员接收部门报账员初审合格后的报销单据及附件。
21日—25日财务报账员审核、整理、汇总报销单据及附件,填写项目节封面、民主理财监督表封面,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
26日—30日财务报账员将报销单据及附件送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审核,开支票,发放报销资金。
1日—5日财务记账员到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记账,打印记账凭证,出具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