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院级课题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联院研〔2017〕13号
有关分院、办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院级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切实提高院级课题研究水平,促进课题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根据《关于印发<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联院〔2011〕2号)要求,学院组织对2016年度院级课题(见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目的
1.全面了解2016年度院级课题进展情况,包括研究方向调整、前期研究工作、中期主要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人员变动以及课题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2.依照科学的课题研究评价标准,对课题的研究现状进行评价,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宣传和推广典型成果,保障课题实施过程的科学性、有效性。
3.根据课题实际进展状况,调整完善课题管理方式,加强后期针对性服务,确保完成研究任务,取得研究成果,促进全院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
二、中期检查标准
院级课题中期检查依据以下六项标准:
1.科学性:课题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有效,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
2.实践性: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研究活动,切实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3.参与性:有效组织干部教师参与研究活动,在校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4.创新性:对研究的课题认识深刻,开展的活动方式具有创新意义。
5.成效性:研究进展正常,阶段性成效显著,最终成果预示明显。
6.保障性:学校领导重视,保障条件充分,经费使用合理。
根据以上标准,对课题中期进展状况进行评估,评价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中期检查程序
1.课题主持人召集课题组成员会议,认真梳理、总结课题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拟定下一步研究计划,并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附件2)。
2.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课题研究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课题中期检查表》上签署意见。
3.学院组织专家,依据检查标准,形成课题评价结论,并印发检查通报。
四、其它事项
1.各分院和办学点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此项工作,于2017年11月底前将《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一份)集中寄至学院教学科研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稿(文件名:课题编号+主持人姓名)至邮箱:lhxyktyj@163.com。学院联系人:钱文琴,联系电话:025-83335112,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03号9号楼509室,邮编:210024。
2.请有关分院和办学点督促尚未完成研究任务的2014年度院级课题主持人抓紧时间,在2017年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进行结题鉴定,逾期将作撤项处理,课题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附件:1.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2.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请至学院网站下载)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5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7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