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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共青团员评选办法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9/25 15:42:10

为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奋发成才,学校团委于每年“五四”前开展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团员。

二、评选条件:

1.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团的纪律,模范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积极参加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团的组织和宣传教育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及学习成绩名次必须列班级中上等。

5.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活动,热心班级工作,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模范作用强。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10%的比例进行评选。

2.获得优秀团支部的优秀团员的名额可上浮3%。

四、评选程序

1.各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经团员民主评议,确定初选名单。

2.团支部将优秀团员初选名单报校团委,经团委审核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3.团委将公示后的优秀团员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批和存档。

五、表彰办法

评出的优秀团员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由校团委在“五·四”前后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团组织推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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