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健全完善我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网络安全事件工作流程,提高我校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我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技术安全事件的定义。按照《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本细则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可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详见附件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校自建自管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尤其是校园网主干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应对工作。
第二章 安全事件等级划分与判定
第三条 安全事件等级划分。根据《指南》,将安全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安全事件判定。我校各部门一旦发生安全事件,同时根据信息系统重要程度、损失情况以及对工作和社会造成的影响迅速判定安全事件等级,同时第一时间联系信息技术中心并提供事件信息,信息技术中心根据事件情况,进一步做出判定。必要时,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专家组进行判定或报告学校判定。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指南》有关定义,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根据其危害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I级):
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大面积瘫痪,丧失业务处理能力。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市乃至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威胁。
3、网络病毒在全省教育系统大面积爆发并严重影响全市教育系统。
4、利用校园网传播重要涉密信息、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谣言等情况,可能泄露国家机密,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危害,或引发学校大规模突发群体事件,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特别严重影响、教学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师生反映强烈并有过激行为的事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II级):
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造成系统长时间中断或局部瘫痪,业务处理能力受到极大影响。
2、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重要敏感信息或关键数据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威胁。
3、网络病毒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4、利用校园网传播重要涉密信息、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谣言等情况,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构成较大危害,可能泄露学校机密,或引发学校突发性群体事件,对学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严重影响,师生反映强烈的事件。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III级):
1、大量校园网用户无法上网。
2、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较大系统损失,造成系统中断,明显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严重影响,对全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较严重威胁。
3、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关键数据或重要敏感信息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较严重威胁。
4、网络病毒在全校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5、利用校园网传播涉密信息、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谣言等情况,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构成一定危害,或对学校安全稳定构成较大危害,对学校正常秩序产生较大影响,引起师生员工广泛关注的事件。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达到较大网络安全事件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IV级):
1、校园网局部结点大量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学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网站)遭受损失,基本造成系统中断,影响系统效率,业务处理能力受到一定影响,对全校正常秩序构成一定威胁。
3、学校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的数据发生丢失或被窃取、篡改、假冒,对全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一定威胁。
4、网络病毒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广泛传播。
⑤其他对我校安全稳定和正常秩序构成一定威胁,造成一定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第三章 安全事件的报告与处置
第五条 I至Ⅲ级信息安全事件的报告与处置。报告与处置分为三个步骤:事发紧急报告与处置、事中情况报告与处置和事后整改报告与处置。
(一)事发紧急报告与处置
1、部门信息化管理员一旦发现上述安全事件,应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断网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将损害和影响降到最小范围,保留现场,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2、本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同时以口头通讯的方式将相关情况通报至信息技术中心,并书面记录安全事件发现过程及口头汇报过程。涉及人为主观破坏事件应同时报告学校安保处。
3、信息技术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做好书面记录,并进一步判定安全事件等级,对确认属I至Ⅲ级安全事件的,应报告学校,必要时远程参与紧急处置过程。
4、紧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件类型与分级、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5、对确认属I至Ⅲ级安全事件的, 信息技术中心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协助处置工作。涉及人为主观破坏事件的,学校安保处应组织人员赴现场协助处置,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取证和处置工作。
6、各部门应及时跟进事件发展情况,出现新的重大情况应及时补报。
(二)事中情况报告与处置
1、事中情况报告应在安全事件发现后5小时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报送,报送内容和格式见附件2。
2、事中情况报告由部门信息化管理员组织编写,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信息技术中心。涉及人为主观破坏事件的,事中情况报告应抄送给安保处。
3、安全事件的事中处置包括:及时掌握损失情况、查找和分析事件原因、修复系统漏洞、恢复系统服务、尽可能减少安全事件对正常工作带来的影响。如果涉及人为主观破坏的安全事件应由安保处联系,配合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三)事后整改报告与处置
1、事后整改报告应在安全事件处置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报送,报送内容和格式见附件3。
2、事后情况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写,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信息技术中心。
3、安全事件事后处置包括:进一步总结事件教训、研判安全现状、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如涉及人为主观破坏的安全事件应继续配合公安部门和学校安保处开展调查。
第六条 一般安全事件(Ⅳ级)报告与处置。各单位发生一般安全事件,应参照I至Ⅲ级安全事件及时、自主组织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信息技术中心协助的,联系信息技术中心予以协助。在事件处置完毕后3天内向信息技术中心报送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和格式见附件3。
第七条 预警类信息的报告与处置。各单位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国家、地方有关信息安全部门以及学校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通报的预警类信息的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信息技术中心。
第四章 配套制度与问责
第八条 人事变更报告。为保障联络通畅,各部门的信息技术管理员、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信息技术中心报备。
第九条 相关配套机制。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建立本单位的值守制度,做到安全事件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条 问责制度。各单位应按照流程及时、如实地报告和妥善处置安全事件。如有瞒报、缓报、处置和整改不力等情况,学校将对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情况严重的,学校进行问责处理。
第十一条 整改落实机制。发生安全事件后,要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尽力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信息技术安全事件分类与等级划分
《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 20986-2007)根据信息技术安全事件的起因、表现、结果等,将信息技术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备设施故障、灾害事件和其他信息安全事件7个基本分类,每个基本分类分别包括若干个子类;根据信息系统重要程度、系统损失和社会影响,将信息技术安全事件划分为4个等级。
一、信息技术安全事件分类
1.有害程序事件
有害程序事件是指蓄意制造、传播有害程序,或是因受到有害程序的影响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有害程序事件包括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攻击程序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它有害程序事件等6个子类。
2.网络攻击事件
网络攻击事件是指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利用信息系统的配置缺陷、协议缺陷、程序缺陷或使用暴力攻击对信息系统实施攻击,并造成信息系统异常或对信息系统当前运行造成潜在危害的信息安全事件。网络攻击事件包括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等7个子类。
3.信息破坏事件
信息破坏事件是指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造成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被篡改、假冒、泄漏、窃取等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信息破坏事件包括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漏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它信息破坏事件等6个子类。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
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事件。如网站被悬挂反动标识,或有人在网站互动区发布非法内容等。
5.设备设施故障
设备设施故障是指由于信息系统自身故障或外围保障设施故障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以及人为的使用非技术手段有意或无意的造成信息系统破坏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包括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它设备设施故障等4个子类。
6.灾害性事件
灾害性事件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对信息系统造成物理破坏而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灾害性事件包括水灾、台风、地震、雷击、坍塌、火灾、恐怖袭击、战争等导致的信息安全事件。
7.其他事件
其他事件是指不能归为以上基本分类的信息技术安全事件。
二、信息技术安全事件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事件是指能够导致特别严重影响或破坏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会使特别重要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
产生特别重大的社会影响。
2.重大事件(Ⅱ级)
重大事件是指能够导致严重影响或破坏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会使特别重要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或使重要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
产生的重大的社会影响。
3.较大事件(Ⅲ级)
较大事件是指能够导致较严重影响或破坏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会使特别重要信息系统遭受较大的系统损失、或使重要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一般信息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
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4.一般事件(Ⅳ级)
一般事件是指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会使特别重要信息系统遭受较小的系统损失、或使重要信息系统遭受较大的系统损失,一般信息系统遭受严重或严重以下级别的系统损失;
产生一般的社会影响。
附件2
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报告
部门名称:(需加盖公章)事发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
|
电子邮箱 |
|
手机 |
|
传真 |
|
事件分类 |
□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 □设备设施故障□灾害事件□其他 |
事件分级 |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
事件概况 |
|
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如涉及请填写) |
1.系统名称: 2.系统网址和IP地址: 3.系统主管单位/部门: 4.系统运维单位/部门: 5.系统使用单位/部门: 6.系统主要用途: 7.是否定级□是□否,所定级别: 8.是否备案□是□否,备案号: 9.是否测评□是□否 10.是否整改□是□否 |
事发单位及事发网络和信息系统功能描述 |
|
事件发生时间、事态发展与处置的简要经过 |
|
事件初步估计的危害和影响(影响程度、影响人数、紧急损失等情况) |
|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 |
|
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效果 |
|
是否需要应急支援及需支援事项和工作建议 |
|
信息化管理员(签字) |
|
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字) |
|
附件3
宿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络安全事件整改报告
部门名称:(需加盖公章)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
|
手机 |
|
电子邮件 |
|
事件分类 |
□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 □设备设施故障□灾害事件□其他 |
事件分级 |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
事件概况 |
|
信息系统的基本情况(如涉及请填写) |
1.系统名称:_ 2.系统网址和IP地址: 3.系统主管单位/部门: 4.系统运维单位/部门: 5.系统使用单位/部门: 6.系统主要用途: 7.是否定级□是□否,所定级别:__ 8.是否备案□是□否,备案号:_ 9.是否测评□是□否 10.是否整改□是□否 |
事件发生的最终判定原因(可加页附文字、图片以及其他文件) |
|
事件的影响与复情况 |
|
事件的安全整措施 |
|
存在问题及建议 |
|
信息化管理员(签字) |
|
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