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高师〔2023〕28号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工作,思想先进、富有艺术、经验、实绩显著的班主任,鼓励广大教师敬业乐学,多出成果,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表彰和选树典型,加快班主任教师成长的步伐。
二、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在岗班主任
三、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方针,依法治班,热爱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敬业爱岗,无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思想正确,教学态度端正,具有科学的、管理、指导学生的能力,能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使全体学生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师生关系和谐,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3.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出色地完成学校或系部交给的各项班主任工作。能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了解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定期做好家访工作,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子女。
4.积极树立良好的班风,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形成班集体的正确舆论,凝聚力强,班风正。在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5.重视安全教育,班级无安全事故发生。
6.无不良网络舆情情况发生。
四、评选程序
1.每学期末对班主任工作综合考核一次。每月班主任考核等次折算分数相加(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不加分),得出积分排名,按照班级数30%比例,评选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如积分相同按量化考评名次确定排名。
2.参加班主任技能大赛获奖的班主任在期末综合考核原有积分分数上加分,国家级一等奖加50分,二等奖加30分,三等奖加20分;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获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参与的加3分;校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同一项目分值只加一次取最高分,不累加。
3.毕业班“优秀班主任”评选名额按照全校毕业班30%确定,积分构成为:学生技能大赛获奖10%,学生专本人数50%,学生就业率30%,班主任参加班主任能力大赛10%,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班主任”。
4.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对 “优秀班主任”进行表彰;.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授予2138cn太阳集团“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一票否决
1.本学期班级学生成绩及格率未达到70%的。
2.不撰写学期德育论文者。
3.因管理不当造成学生伤害等较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4.有家长上访、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
5.有重大不良网络舆情情况发生。
六、本评选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