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3月28日下午在二号楼学术报告厅召开了2018-2019学年度违规违纪学生集体教育会,本次会议由学工处陆伟副处长主持。会议首先由学工处袁越老师向大家介绍了处分的等级划分以及撤销处分的相关条件。陆处长作讲话,他说世上没有绝对的自由,我们所说的自由不是随心所欲,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知道该干什么才干什么。纪律约束的是违反纪律的人,在不违反纪律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会有充分的自由。陆处长认为受处分的学生通常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完全形成,对事物的认识显得偏狭、片面;二是思考问题不周密,往往坚持己见,带有浓烈的感情色彩;三是过于强调自我,唯我独尊,不愿接受他人的建议。陆伟处长强调我们学生应当从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等方面全面提升自己,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等重要思想。最后陆处长呼吁青年学生要积极作为、认真学习,争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新时代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