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纪念“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81周年、长征胜利结束80周年,引导我校学生铭记历史,增强爱国情怀和集体荣誉感,充分展示我校学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纪念“一二?九”运动81周年暨长征胜利80周年革命歌曲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铭记历史 珍惜现在 良愿前置 开创未来
二、活动日程
1.各系于11月20日下午5:00到学工处办公室抽签选歌;
2.各系于11月21日下午5:00前上交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1);
3.各系于12月1日下午4:00到学工处办公室抽签定顺序;
4.各系于12月4日前将伴奏光盘交至胡小兵老师处,联系电话:661100;
5.12月5日下午4:00在校大礼堂进行彩排;
6.12月7日中午12:30 在校大礼堂进行走台;
7.12月7日晚上6:00 在校大礼堂举行正式比赛。
三、名额分配
文理系、艺术系和社会服务系各出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学前一系、学前二系和学前三系各出两支代表队参加比赛。
四、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
2.优秀指导教师奖4名,优秀指挥奖4名。
3.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比赛要求
1.决赛时每队选取2首歌曲,一首必须为《宿迁高师我爱你》,另一首必须在学工处提供的曲库中的选一首,具体选歌顺序由各队抽签决定;候选曲库(共15首):
《黄水谣》、《我和我的祖国》、《在太行山上》、《保卫黄河》、《长城谣》
长征组歌:
告别》、《突破封锁线》、《遵义会议放光辉》、《四渡赤水出奇兵》、《飞越大渡河》、《过雪山草地》、《到吴起镇》、《祝捷》、《报喜》、《大会师》
2.各系自行组织预赛,按照分配名额以系为单位组队参加学校比赛,代表队人数不低于60人;
3.合唱必须由学生指挥;如有领唱,必须是本系学生;
4. 参赛人员要求服装统一、精神饱满,充分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六、职责分工
1.学工处为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比赛的策划、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2.团委负责后台秩序维护、催场及颁奖工作。
3.各系负责预赛选拔、组队参赛工作。
4.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排练、彩排及比赛现场指导等,学校将给予每队20标准课时的指导教师补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纪念“一二?九”运动81周年暨长征胜利80周年革命歌曲合唱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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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