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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必做”活动评比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促进“四必做”活动有效开展,突出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四必做”活动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在“四必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
二、评选标准
1. 早理内务:班级学生按时打扫宿舍、教室,整理内务,符合学校内务标准,在校、系检查中表现良好,无被通报记录。(占比25%)
2.晨诵经典:早自习按时进行晨诵经典,符合学校要求,参加校、系组织的“经典诵读比赛”。(占比25%)
3.午时静默:按时组织静默,班级纪律良好,写字课质量好。(占比25%)
4.晚作自省:按时撰写自省,及时上交班级优秀作品,被编入《宿迁高师晚作自省作品集》的作品较多。(占比25%)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
1.教务处、学工处、团委就所牵头活动进行考核,于12月31日前将本学期全校各班考核数据报学工处汇总。
2.学工处汇总四项活动得分,按照从高到低分值排名。
3.设一、二、三等奖30名,学校将为获奖班级颁发奖状和奖金。
2020 年11月9日